一、按时上班,不迟到早退,不中途离岗。否则,每人次扣除20元。

二、按规定和要求考核纪律、卫生和班主任到位等情况,认真准确填写,及时上报。考核、填报不实或出错的,每次扣除15元,不交考核结果的每次扣除15元,迟交的每次扣除10元。

三、按时完成责任区的卫生扫除与保洁工作(总值班负责周末及假期的卫生和保洁工作)。未按要求落实或较差的,每次扣除10元。

四、按要求认真检查安全隐患和公物损坏情况,及时排除和上报。若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视情节每次扣除50-200元,情节严重的每次扣除200以上,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五、认真学习,提高工作业务能力和个人素养,服务学生和正确教育学生。若出现辱骂学生或与学生及家长冲突的,视情节每次扣除50-100元。

六、不得向学生销售任何物品、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变卖学生任何个人物品(经公示等程序后确定的废品除外)。否则每次扣除50-100元。

七、团结同志,维护学校和处室的形象。说(做)有损学校、处室形象的话(),每人次扣除20元。

八、服从工作安排,认真、按时完成临时交办的工作。否则,每次扣除20-30元。

九、扣除的考核性工资将全额用于奖励完成任务好的人员。

十、此办法从二〇一三年十二月执行,解释权归广元中学政教处。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