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校友:
学校的楼宇、景观等设施,是广大师生员工学习、工作和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场所,对其进行系统命名,既是校园文化景观和视觉形象识别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广大师生员工学习、工作和生活的现实需要。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升校园文化品位,创造一个和谐、幽雅、励志、充满人文气息的育人环境,激发广大师生员工爱校、护校的热情,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楼宇及相关景观的名称征集活动。现将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体师生员工、校友以及关注我校发展的各界人士。
二、时间及范围
三、命名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要求
(一)总体思路:
结合我校的历史和现状,充分体现我校近90年的厚重历史、文化内涵、办学理念和育人特色,面向学校的未来发展。
(二)基本原则:
1.须符合国家法律和有关公共场所命名的规定。
2.品位高雅,积极向上。充分反映师生共同遵循的价值观和理想信念,激励学生志存高远,勤奋进取。
3.注重设施和景观的整体布局和个性化名称的结合,应反映其属性和功能。对教学、实验、办公等楼宇和雕塑、广场、树林等的命名,应对其功能或性质有标示作用,整体感、区位感强,做到相互协调、和谐,并使其具有容易识别、不易混淆等特点。
4.雅俗性。简洁、大气、清晰,好读易记,不晦涩难懂。命名一般不宜超过3个字,尽量出自儒家经典文献。
(三)基本要求:
1.应使用规范汉字,符合汉语语义、构词规则和语言习惯;应注重音、形、意的完美结合,做到言简意赅、好读易记、寓意深刻、认可度高,具有传播力;尽量避免使用生僻字、多音多义字词。
2.遵循层次化和序列化的原则,科学、合理构建名称结构体系。
3.方案应尽可能包括所有的楼宇和景观,也可以为部分楼宇和景观命名。所有名称要求备注必要的文字说明,特别是涉及到引用的,必须注明引自何处。
4.班级命名以班为单位集中上交参评稿件;校友和其他人员的稿件直接发至5153135@qq.com电子信箱。稿件请注明姓名、单位及联系电话,所投作品应为文字稿件或电子文档,标题请写明“广元中学楼宇等名称征集”字样。
四、应征作品的评选
(一)由校办公室、政教处、校团委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所有上报方案进行评选。
(二)专家组对所有的征集稿件评选后,按每个楼宇、景观名称推荐2-3个预选名称,提出推荐名单;将推荐名单通过学校官方网站、校广播台和宣传橱窗等进行公告、公示,征求全校师生员工意见,经校长办公会讨论确定。
五、奖励办法
对于确定使用的名称,按照每个名称给予100元人民币的奖励;若整体方案被采纳,给予1000元奖励。对投稿作品,评出创意奖5个,优秀奖10个。
六、知识产权
(一)来稿中如有相同的命名,仅认定最先提交者。
(二)一经采用,命名所有权归广元中学所有。
(三)作品概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应征作品如涉及抄袭或其它侵权行为,由应征作品提供者承担一切责任。
地址:广元市电子路172号
联系人:张宇东 杨永宏 张 楠
联系方式:电话(0839)3302466 (0839)3304742
附件:广元中学楼宇、景观名称征集表
广 元 中 学
二〇一四年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