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工作安排,省征兵办公室定于71014日在成都统一组织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招生体格检查和面试。请相关考生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格检查和面试,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一、体格检查和面试对象

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工作的通知》(司动〔201512号)文件规定,凡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5831以后出生)、未婚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填报了定向培养直招士官高考志愿,且其高考成绩达到相关试点高校体格检查和面试控制分数线的,方可参加由省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的体格检查和面试(各市州体格检查和面试分组安排及参检考生名单分别见附件1和附件2)。

二、体格检查和面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考生参加体格检查和面试具体时间由省征兵办公室统筹安排。市级征兵办公室根据省征兵办公室通知要求,组织参检考生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格检查和面试。

(一)体格检查。考生体格检查安排在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本部(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庆云南街十号),考生体格检查报到时间为本人参检日上午730分前;因故不能于当日9时前报到参检的考生,可于翌日730分前报到补检(补检报到截止时间为7149)。

(二)面试。考生面试安排在省征兵办公室(地址:成都市一环路西一段百卉路七号),考生面试报到时间为本人参检日下午14时前;因故不能于当日16时前报到的考生,可于翌日14时前报到面试(面试报到截止时间为71416)。

三、体格检查和面试内容

考生体格检查办法和标准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面试工作由省征兵办公室会同部队试点单位(海军、空军、二炮、武警部队)共同组织实施,主要通过目测和交谈对考生的报考动机、语言表达、形象气质、心理素质、逻辑思维和反应能力等进行评审。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格检查和面试的考生,参检报到时须持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1寸近期正面半身红底彩色免冠照片6张。

(二)参检考生在体格检查前三日饮食宜清淡,勿食高油脂食物,不得吸烟、饮酒及服用药物;48小时内不宜做剧烈运动并注意休息;体格检查前一日晚20时后禁食,可以少量饮水;体格检查当日上午须空腹(不吃早餐、不饮水)。

(三)考生由各市(州)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到指定地点参检,考生家长及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体格检查和面试现场。

(四)考生参加体格检查和面试不缴纳任何费用;考生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附件:

       1.各市(州)体格检查和面试分组安排

       2.各市(州)体格检查和面试参检考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