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招考办: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本科第二批少数民族预科录取院校按志愿投档后,尚有部分院校招生计划未能完成。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及安排,决定对本科第二批院校少数民族预科未完成计划实行公开征集志愿。现将征集志愿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志愿时间

本次征集志愿时间为72818:002910:00拟选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及时查阅相关信息,符合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征集志愿网址http://zj.sceea.cn,或使用考试院“考生助手”手机客户端(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sceea.cn上扫描二维码下载考生助手APP),填报征集志愿学校及专业志愿(如遇网络不通,考生应及时到县、市、区招考办或其它网络正常的地方上网查询、填报志愿)。对准备填报的学校及专业,考生应查询该校的招生章程,了解学校要求,避免误填。

在规定的本次征集志愿时间内,考生若未填报征集志愿,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征集志愿的院校、专业及名额

本次征集志愿的院校、专业为招收少数民族本科预科未完成计划的部分,有关部委属和外省属院校、专业及名额见附件1,省属院校、专业及名额见附件2

三、征集志愿对象和办法

1.征集志愿对象

1)部委属和外省属院校少数民族预科:高考实考成绩达到未完成计划院校少数民族本科预科调档控制线且未被录取的少数民族考生。

2)省属院校少数民族预科:高考实考成绩在373分以上且未被录取的三州、十七县、两区少数民族文科考生。

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未录取考生库,为“自由可投”状态的考生;征集志愿投档时对非“自由可投”状态的考生即使填报了征集志愿也不再投档。

2.征集办法

考生最多可填报6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配。

征集志愿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投档,供学校审录。

四、工作要求

征集志愿是我省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为了全面完成未完成招生计划,进一步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为符合条件的未录取少数民族考生再提供一次升学机会的具体措施。各级招考办必须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向考生做好宣传,确保志愿征集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2015年普通高校在川招生本科第二批部委属和外省属少数民族预科征集志愿的院校、专业、名额及调档控制线

2.2015年普通高校在川招生本科第二批省属少数民族预科征集志愿的院校、专业、名额及调档控制线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15728

附件1

本科第二批部委属和外省属少数民族预科征集志愿的院校、专业、名额及调档控制线

     详见:http://www.sceea.cn/Html/201507/Newsdetail_1239.html